新农保制度的施行让农村老年人喜笑颜开
“跟城里人一样领养老金,我们心里特高兴!”
中国菏泽网讯 家住牡丹区牡丹办事处菊香社区的李凌东老人,今年已经94岁高龄,但他耳不聋、眼不花,还特别喜欢听新闻。12月19日,当他从牡丹晚报上得知“60周岁以上的农民也能领取养老金”的消息后,感慨地说:“现在咱们农民真是享大福了!先是不用交农业税、种粮食给补贴,现在还能跟城里人一样领养老金,真是太好了!”
像李凌东老人一样,作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的牡丹区和菏泽开发区,共有14万左右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可以在春节前领到养老金。而根据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凡具有牡丹区或菏泽开发区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资金筹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个人缴费标准分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其中100元是最低投保档次。符合条件的16至59岁农民,可按照家庭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档次进行缴费。对参保农民,政府将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新农保”制度体现的是个人、集体、政府三者之间的平行关系,将原来农民养老只靠土地和家庭养老的现状转变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既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又体现了政府在农民养老问题上的关怀和责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制度选择,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成功经验,有利于体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有利于城乡养老关系的转移衔接,能够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保障农民的财产和养老权益。
“新农保”让参保人享实惠
“新农保”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社会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余存额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部分(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按照规定程序,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已年满60周岁且子女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就可直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在60周岁以前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到60周岁时才能享受包括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这样,既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又能避免60前不参保或断保现象的发生。
农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文/图 亚伟 刘志国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