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菏泽开发区成为首批国家新型农保试点县区;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将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会上了解到,牡丹区和菏泽开发区成为首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从明年起,两区148万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养老保险了。
据了解,凡具有牡丹区或菏泽开发区的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将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新农保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社会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子女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就可直接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在60周岁以前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到60周岁时才能享受包括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其资金筹集渠道,由老农保“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模式,转变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这种制度模式由原来的主辅关系转变为个人、集体、政府三者之间的平行关系,由原来的农民养老只靠土地和家庭养老的现状转变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这样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又体现了政府在农民养老问题上的关怀和责任。
(亚伟)
(责任编辑 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