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工受伤主家应赔偿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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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工受伤主家应赔偿

2009-12-10 20:52:36 来源:菏泽日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韩保增)近日,王某因无偿帮工而受伤,被帮工人张某支付了500元医疗费后不再理会王某,二人发生纠纷,经司法所调解,这起因帮工而发生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10月,家住东明县菜园集乡某村的张某准备翻建厨房,由于人手不够,便让会干泥瓦活的邻居王某来给帮忙砌墙。当王某忙着砌墙时,不小心从近两米高的架板上跌落在地,不能动弹。张某急忙找车把王某送到就近的乡卫生院进行检查,经检查王某右腿骨折,需要动手术治疗,由于乡卫生院医疗条件有限,随即转到县医院。张某把王某送到县医院交了500元押金后,对王某的住院费不再负责。王某住院八天花费近3000元。

  

  王某出院回家后,认为自己的摔伤是帮助张某盖房子时造成的,张某理当赔偿自己住院医疗的全部费用,便找到张某要求负担住院费用。张某则认为王某的摔伤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王某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其住院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显然不公,自己最多承担一半的费用。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没有效果。王某见张某对自己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便经常拄着拐杖到张某家中吵闹,刚开始张某还对王某好言相待,后来便不再相让,与王某对吵,在村里造成很坏影响。

  

  菜园集司法所了解情况后,随即对该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分别对张某和王某做说服教育工作。王某给张某帮忙修盖房子,张某是受益者,对王某在盖房子的过程中造成的摔伤情况应当给予赔偿,但王某做过泥瓦活应当清楚在高处砌墙应充分注意安全的重要性,由于安全防范注意没有到位造成伤害,自己也应有一定责任。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住院所花费的3000元费用,由张某负担2700元,其余由王某自己负担。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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