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明令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甲乙抗栓麝香心脑通胶囊”等五种种违法广告药品。
五种种违法广告药品是:甲乙抗栓麝香心脑通胶囊、十五味央宗黑药、鹿哥强龙胶囊、金丹参鹿膏、养肾活血酒,这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存有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含有淫秽画面、虚假宣传,或以专家、医生、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市药监部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销售以上药品,同时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销售以上广告药品的违法行为。
(孟 冰)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