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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下放公司登记权

2009-11-22 22:14:49 来源:牡丹晚报

  

  将惠及全市数百家企业,预计每年可为有关企业节约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工商局近日决定,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下公司的登记管理权下放到各县区工商局。此前,各县区工商局只能对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公司进行登记管理。

  

  市工商局同时决定,逐步放宽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权:对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县区工商局登记,有条件的可委托基层工商所搞试点登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推行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网上注册登记、网上传递登记信息,网上监督登记管理工作质量,提高利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能力;分公司实行属地登记: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分公司,到属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鼓励企业冠市名:申请冠市名的公司,注册资金明确为50万元,以利于企业对外宣传,增大影响。

  

  菏泽海顺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曹县县城,其负责人臧先生告诉记者,过去要登记冠“菏泽”名称的企业,须到市工商局办理。注册、验资、审核、批证,需要在曹县和菏泽城区之间往返多次,他怕耽误时间,就一直没有办理冠‘菏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权下放后,他很快到曹县工商局注册了现在的企业名称,“既节省了往返所需资金,又节约了时间”。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登记管理权下放将惠及全市数百家企业,预计每年可为有关企业节约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孟冰 业胜)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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