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可继续办理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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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可继续办理

2009-11-22 22:14:49 来源:牡丹晚报

  

  劳动部门:仍可继续办理

  

  中国菏泽网消息 11月21日,家住牡丹区南城办事处的居民王先生拨打热线称,他到办事处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称今年城镇居民办理医疗保险的时间有期限,早在10月30日就停止了,让他明年再办理。王先生:“去年的办理日期截止到12月30日,为何今年提前了?”

  

  就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牡丹区劳动和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丁其坤。丁其坤介绍,在居民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劳动部门将需要大量时间予以统计和核实。为了保障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参保后随时受益,牡丹区劳动部门每年度都规定了一个办理期限。“如果现在仍有居民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话,劳动部门将积极予以办理。欲参保居民可尽快到所在社区或直接到劳动部门办理,牡丹区劳动和保障局医保处的咨询电话为3966025。”

  (亚伟)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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