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县、乡三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网络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臧耀红)11月19日,记者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落实问责制动员会议上获悉,我市国土资源系统落实问责制,建立市、县、乡三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网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完全履行职责,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推进工作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问责制的部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全系统落实问责制。
《菏泽市国土资源工作问责制实施意见》确定,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行全境覆盖、全岗覆盖、全员覆盖、全程覆盖,确保全市1.2万平方公里土地,1241万亩耕地和1078万亩基本农田得到保护和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良好,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问责制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土资源所、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的责任和问责内容。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完全履行职责,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施行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方式,对于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凡应问责而不问责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以往历史遗留问题,拉出明细表,限期处理到位。
会议要求,要以实行问责制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国土资源执法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进行问责,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精心部署,确保行政问责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违规必究原则,增强问责震慑力。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只要违规违纪,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停职检查的停职检查,该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
市领导刘勇、刘金俊、张建新,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本进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