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地人“分工合作”骗人钱财双双获刑
中国菏泽网消息 湖南省双峰县的秦某某与湖南省娄底市的刘某某来菏后,利用“办证、卖车”的虚假广告合谋诈骗,刚做成一单“生意”就被警方抓获。近日,两人因犯诈骗罪双双入狱。
司法机关查明,2008年5月,秦某某与刘某某来到菏泽,利用张贴小广告、发送短信、电话诱导等方式,在实际无低价车、也无法办证的情况下,虚构事实行骗。秦某某负责张贴广告,刘某某负责发短信和接听电话。同年6月18日,一名姓周的男子收到刘某某发送的“低价卖车”短信后,通过电话与之联系。刘某某向周某提供了两个银行卡账户。周某信以为真,按其要求于6月18日、19日两天内分七次向指定账户汇款共计2.8万元。汇款后始终未能见车,周某方知上当,遂报案。很快,公安民警在一出租房内将某某、刘某某抓获。归案后,二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且退还了全部赃款。
经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4万元;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4万元。
(乔建设 马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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