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22日从牡丹区卫监部门获悉,医疗机构存在处方不规范、雇佣“医托”、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不良执业行为的,将由卫监部门记入“黑名单”。卫监部门将根据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积分进行处罚,直至注销《执业许可证》。
根据日前出台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发生不良执业行为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分别记分。病历印制粗糙、处方书写不规范、擅自进行义诊,记1分;医务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无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医患纠纷造成上访、雇佣“医托”等招徕病人,记2分;医务人员隐匿、篡改病历资料、处方、无相关证件开展医疗服务,记4分;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使用无批准文号药品、医疗器械和假劣药品,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记6分;非法采供血、造成传染病流行、抗拒执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记12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内,医疗机构不良记分半年累积超过10分,或年度累计超过24分,或在暂缓校验期内累积达到6分的,降低其等级并注销其相应执业科目。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孟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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