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东明县沙沃乡尚庄村27户农民不慎买到劣质化肥,导致小麦减产,损失惨重。日前,在东明县消费者协会帮助下,他们终于拿到了2.2万元的赔偿款。
去年10月,东明县沙沃乡尚庄村27户农民,在东明县城一“庄稼医院门市部”内,集体购买了标有“挪威”字样的复合肥4吨,施作小麦底肥。今年6月,这些农户发现,凡施用这批复合肥的小麦,均出现苗矮、穗小等现象,出现明显减产。他们多次找经销商“理论”,该经销商同意对其剩余的标有“挪威”字样的复合肥进行检验。经质检机构检验,该批复合肥各项指标均不符合要求,属劣质产品。面对检验报告,在农户要求下,经反复协商,经销商口头答应赔偿。但是,此后受损农民多次找经销商催要赔偿款,经销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受损农民投诉到东明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东明县消费者协会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情况后,东明消协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分两次赔付27户农民2.2万元,首付1万元,剩余1.2万元限期付清。近日,经销商通过东明消协将第二笔赔款1.2万元转交给27户受损农民。
(田 丰 朱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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