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市统计局城调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048.4元,同比增长11.6%。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教育文化娱乐和其他类商品消费支出增加,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消费支出下降。
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27.7元,人均消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20.5元。上半年人均储蓄存款3962.1元,增长5.1%。从消费结构上看,高收入家庭消费以在外饮食、家庭设备、交通通讯、娱乐服务、美容化妆及服务、购买高档耐用品、住房装潢为主;低收入家庭以满足家庭基本生活为主。
拉动居民消费的有利因素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企业职工离退休金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收入提高、覆盖面扩大;等等。全市经济的平稳增长,将延续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的势头。
(史永新 郭桂菊 孔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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