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19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从6月份开始,我市电力、公安系统将联合实施为期半年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
根据电力、公安部门专门制定的《2009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供电企业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重大及一般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到位率要达到100%;依法加强用电稽查,对查获的窃电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00%;对社会举报的窃电行为查处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重大及以上窃电案件做到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全面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农田的“四进”和入村、入校、入网吧、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四入”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意识。
(奎桢 郑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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