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在部分县县长调整中实行“两公开四差额”选拔任用改革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刘 洋)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的要求,继在市直部门公开配备县级领导干部的创新实践之后,市委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县乡党政正职任用提名工作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在定陶县县长、鄄城县县长选拔任用工作中施行了规范任用提名、差额选任干部改革。
5月12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公告拟充实配备职位、人选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与会人员按照1:3的比例对定陶县县长、鄄城县县长人选进行了差额初始提名。之后,市委常委会根据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初始提名推荐结果,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1:2的比例,研究确定了定陶县县长、鄄城县县长提名人选差额考察对象,并进行了差额考察。14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对两个职位的提名人选进行了无记名差额票决,等额产生了提交市委全委会议表决的定陶县县长提名人选和鄄城县县长提名人选。随后,市委举行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列席了会议,与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了定陶县县长、鄄城县县长提名人选,标志着这次改革取得了圆满成功。
这次改革,是市委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又一次重大实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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