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初步认定:
烈士“朱德昌”就是“朱德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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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本报连续刊发了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为单县籍烈士朱德昌寻亲的报道,引起读者的关注。前天,在认真核对单县终兴镇朱庄村烈士朱德常与朱德昌的资料后,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所与单县民政局均初步认定“朱德昌”就是“朱德常”。
4月7日下午,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所宣传科科长刘忠义致电记者,并传真了朱德昌的有关资料。刘忠义介绍,1952年2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后部三分部政治部营以上干部烈士履历表记载,朱德昌的职别为分站长,部别则是三分部三大站一分站,1951年牺牲,时年38岁。入伍前简历显示,他10至13岁读书,14至16岁种田,17至21岁在外地打工,后参军。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政治部关于朱德昌烈士的碑文显示:朱德昌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部三分部十二大站分站站长,1918年出生,1938年入伍,1945年入党,曾担任鞍山市公安分局局长(并非是朱德常家人所说的曾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1951年5月28日在朝鲜战场执行公务时牺牲。这些信息与单县终兴镇朱庄村朱德朴老人所述的朱德常的信息基本吻合。
刘忠义说:“我认为,出生时间、名字差别不是关键,因为战争年代此类问题很普遍。关键是朱德常的个人经历、职务和所在部队这些信息与朱德昌基本一致,这就可以初步认定‘朱德常’与‘朱德昌’就是一个人!”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单县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张合超。他认为,根据沈阳方面提供的有关朱德昌的信息,再核对朱德常的资料,基本可以肯定两个名字就是同一个人。
(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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