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故意毁损人民币违法
中国菏泽网1600000热线消息
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有人在市东方红大街上用硬币做戒指、项链等首饰,然后出售。
4月3日下午,记者在市东方红大街新世纪广场附近看到好几个小摊上都摆着“硬币戒指,永不褪色”之类的牌子,并有不少市民问价、购买。在一摊位前,记者看到摊主面前的桌子上摆着戒指、项链、手镯等首饰,旁边还放着一些1元、5角的硬币。摊主向记者介绍:“这些首饰全都是用硬币做成的,而且都经过抛光打磨,绝对不会褪色,你放心买就是了。”“戴上不褪色,而且价格便宜。戴久了,如果不喜欢了扔掉也不觉着可惜。”一购买了一条项链的年轻姑娘对记者说。
据中国人民银行菏泽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一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割、熔炼等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均属违法。故意毁损人民币,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毁损人民币并以其牟取利益的行为,可由工商等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
(淑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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