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黑钱建黄色网站 陷囹圄换十年徒刑
单县法院成功审结我市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中国菏泽网消息
单县人民法院于12月19日成功审结了全市第一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谢某(化名)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谢某系单县人,现年28岁,高中毕业后在河南某大学学习了两年电脑技术,后在南京、上海、深圳等地打工。谢某(网名之一为“飘风”)于2005年初在国际互联网上通过聊天认识了中国到加拿大的留学生张某和北京人韩某,在聊天中知道张、韩二人创建了老“花和尚”网站。半年后,韩某把被告人谢某提升为该网站的版主,并且把“活佛”的网名转给谢某使用。2006年初至2007年,被告人谢某开始通过国际互联网上的代理商租用地址在国外的服备器,在互联网上陆续创建、管理了新“花和尚”网站、“熟女俱乐部”网站、“嘻点军校”、“炼狱岛”、“诱盟”等色情网站。经勘验、抽检及鉴定,以上网站注册会员总数为200785名,共提供淫秽图片、文章6825张(篇)。谢某还以招收会员、发布网上广告等方式非法牟利,利用真假身份在银行开户并办理银行卡,通过网上支付,作为非法经营色情网站牟取资金的存入账户。
单县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牟利为目的,以会员制形式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淫秽文章,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通讯员:单县人民法院 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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