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犯罪嫌疑人被集中逮捕或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遭遇不法侵害及时报案
中国菏泽网消息 12月13日上午,赵某某、王某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集中执行逮捕或拘留。
据了解,现年18岁的赵某某是安徽省阜阳市人,8月16日来菏打工。10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他在自己租住的院子内,盗窃邻居价值1113元的金戒指一枚、价值1720元的金项链一条、现金2000元等,总价值7000余元。几天后,他又在这个院内,盗窃另一位邻居两部手机,价值520元。11月4日中午,他在市区和平路西侧一院内盗窃现金230元和价值210元的手机一部及充电器。11月8日,赵某某被警方抓获。
警方提醒,元旦、春节临近,一些不法分子蠢蠢欲动,公安机关增派警力,加大了打击盗抢犯罪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防止遭到不法分子盗抢,遭遇盗抢应及时报案。(奎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