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1600000热线新闻 日前,菏泽花城小区业主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如果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需由小区物业指定品牌,否则就不允许安装。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今年10月份入住花城小区的。搬新房之前,出于安全考虑,他准备安装防盗窗。小区内有专门安装防盗窗的,但价格比市场上高。于是,他找来一位做门窗生意的熟人给自己安装。但在将防盗窗拉进小区时,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要收取50元“进门费”,说是担心安装防盗窗时会损坏居民楼墙体。李先生问:“如果安装小区内出售的防盗窗,是否还要交进门费’?”但对方并不回答。争执无果,李先生无奈地交纳了50元“进门费”。
随后发生的事,更让李先生感到无奈。经过一番“市场考察”,他最终选中了某品牌的一款太阳能热水器,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却不让他安装,理由是:“业户必须安装小区物业指定的品牌,否则不能安装。”一直到现在,李先生的太阳能热水器也没能安上。
“他们指定的品牌,比我选中的价格要高很多。安装什么样的‘太阳能’是业主个人的事,小区物业怎能如此为业主‘服务’?!”李先生气愤地说。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中房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王某。王某说:“我们指定太阳能热水器,是因为这些品牌的安装人员比较专业,了解花城小区楼房的构造。如果其他品牌的安装人员损坏了楼房建筑结构咋办?”王某还说:“现在天气转冷,为避免安装时踩坏楼顶的砖瓦,任何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都不匀许安装了。”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消协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说,“业主有权选择购买任何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花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业主除可向消协提出调解外,还可向法院提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孟 冰 张 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