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费改税”在即,市公路局回应车主有关疑问——
我市尚未开征明年养路费
中国菏泽网消息 按惯例,每年12月是征收下一年度养路费的时间,可近日不少车主去养路费征稽所缴纳明年的养路费时吃了“闭门羹”。市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此解释说:“‘费改税’在即,我市尚未开始征收2009年度养路费。”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同时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稿,改革方案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并将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市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现在征收2009年度养路费,一旦燃油税开征,还要退还,因此他们尚未开展此项工作,正等待上级部门通知。
(庄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