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郜玉华 郝清华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东)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通知,牡丹区被确定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市、区)”。据悉,去年以来,全区建设“希望小屋”30处,开展助学助困等活动1870人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近年来,牡丹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创建工作。该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和公共服务专项规划,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等同步成立领导机构,区、镇街分别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由一名副区长牵头主抓。构建了政府、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治理统筹推进、相互贯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