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艳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二手车买卖市场日益繁荣,与此同时,因二手车交易鱼龙混杂、不规范交易等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11月2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家住菏泽的刘先生就因买到“泡水车”发愁,幸运的是最后退还了车辆,挽回了损失。
今年1月,刘先生在“闲鱼”网站上看到孙先生发布的出卖林肯MKZ汽车信息,正想买车的刘先生便与孙先生商议价格。很快,双方协商后,交易价格为75000元,接着刘先生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孙先生车款500元。1月15日凌晨,孙先生将交易车辆交付刘先生,刘先生将剩余车款74500元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孙先生。
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刘先生发现其购买车辆为全淹泡水车,与购买车辆时孙先生所介绍的车况严重不符。刘先生找到孙先生要求退车,并退还其购车费,但一直协商未果。刘先生只好一纸状书将卖车人刘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将车辆退回,并返还购车款。
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刘先生所购买的车辆存在泡水现象,同时存在使用障碍,与购买车辆时的描述存在差异,孙先生履行不符合约定,刘先生购买车辆的目的不能实现,本案买卖合同关系应予以解除,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法官提醒市民,为了最大程度避免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遭遇“闹心事”,买家要注意提高甄别能力和法律风险意识。根据日常经验,购买二手车,除对品牌、颜色等外观进行挑选外,买车人更关注的应当是车辆公里数、是否出过事故、维修记录等情况,特别是购买品牌定位较高、价格也不算便宜的车辆,买车人应当积极地通过各方渠道了解车辆的事故记录、维修记录,在接受车辆时应当仔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而非将验车的责任交予出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