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三中历史教师刘某某在上网课后被发现在家中去世,引发关注。据11月2日微博@新郑发布的情况通报,针对网传刘老师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刘老师女儿称,刘某某生前曾遭到“网课爆破”。
笔者调查发现,多个网络会议平台已针对“网课爆破”设立相应功能,部分平台操作仍有不便。多名中学老师遭遇过“网课爆破”,且不知如何阻止“爆破手”,希望学校等教育部门能提供相关培训。专家表示,无论自己还是请人破坏网课秩序、对教师进行辱骂,都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与此同时,网课不应过多过度,在条件满足的条件下应尽量线下教学。
“网课爆破”事件频发
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就在“新郑三中老师上网课后去世”消息发生前后,“网课爆破”仍在不同地区的课堂上发生。11月1日,青海省海西州的一节语文课堂就遭遇“爆破”。任课的余老师告诉笔者,因临近考试,她正带着同学们复习,半个小时后,一个叫作“梦泪”的ID突然加入会议,并在公屏上发布“支持梦泪”的内容。余老师以为是学生调皮,踢出后提醒大家不要影响上课。
过了几分钟,另一位ID为“终极猎手”的人加入会议,打开了屏幕共享,开始播放节奏强烈的英文歌。余老师意识到有人在捣乱,再次踢出,几分钟后,“终极猎手”又进来了,继续播放音乐。第三次踢出时她选择了“不允许用户再次加入会议”。
临近下课,另一个“终极猎手”又加入了,再次分享了屏幕,余老师迅速踢出了对方。根据后台记录,三个陌生账号一共进来了四次。
余老师表示,自己当时情绪比较激动,“我尽量在克制自己的情绪,但是太生气了,声音都有点颤抖。”由于教学课堂被多次闯入,同学们也受到了影响。课堂结束后,她联系了腾讯会议客服,确认了必须通过会议码或者分享链接才能加入会议,“可以确定,我们班同学把这个(会议)分享到了某个爆破群里。”
余老师年轻且懂得电脑操作,但是她也承认遇到“爆破”时应对措施比较复杂,“要点击成员列表,然后再选中那个相应的人,把界面拉到最下面才可以踢出,此外还有选中人不允许再次加入的功能,对部分不熟悉电脑的老师而言比较麻烦。”
陕西西安的曹老师也在10月末遭遇过类似事件。当时,她正通过腾讯会议给同学们上物理课,快下课时,一个名为“梦泪”的ID突然在评论区打出“扣1送地狱火”等话语,随后四五个“爆破手”同时开麦用言语侮辱老师,并播放嘈杂音乐。
“听声音像初中生或小学生。”曹老师告诉笔者,自己10月初因升入高中部第一次使用腾讯会议,对于操作流程并不熟悉。“一开始怎么开会议室都是别人帮我操作的。”
兰州市某初中的刘老师表示,在今年4月份时,他们老师就经常遇到“网课爆破”的情形。不过,遇到了都是老师们自己想办法解决,“年老教师请教一下年轻老师如何操作。”然后,班主任向学生和家长多强调几次后,类似情形就没再发生过。
多名老师均提到,希望学校能提供网课软件的操作培训。曹老师表示,“新郑三中老师上网课后去世”一事发生后,有同事转发新闻并提醒群内教师要小心,“我希望学校和有关教育部门对老师进行相关软件操作的培训和科普,但我更希望不上网课了。”
平 台
多方出手整治
平台已有相关应对措施
“网课爆破”已引起社交平台及网警们的关注。笔者梳理发现,针对“网课爆破”,腾讯会议等多个网络会议平台已有相关应对措施。
深圳网警曾在9月发声并转发《共同指南!在线课堂“防破”指南》。在指南中,腾讯会议提供了多种会前设置方式,保障在线课堂安全性,满足课堂、研讨会、答辩等多种场景的教学需求。
11月3日,笔者在社交平台搜索“网课爆破”,会被提示“关爱师生,遵守课堂秩序,让我们共同守护网络学习净土”。同日,笔者曾经加入的“网课入侵”群被封。
11月4日,笔者测试了腾讯会议、钉钉和飞书等几款常见的会议软件,看其在会前、会中、会后对网课入侵者的预防和制止性措施。
笔者试用腾讯会议发现,在会前,腾讯会议默认无需密码,只需会议号便可进入;若有需要,可在入会前预定微信特邀会议,仅会议预定者邀请的好友或群成员可加入该会议,会议链接不可随意转发。在会中,会议主持人可开启“锁定会议”的功能,开启后其他人不可再加入会议。若发现有误入会议的人,可将其“移出会议”,并可设置“不允许用户再次加入会议”。此外,腾讯会议还设有管理成员发言、交流等功能。
9月8日,腾讯会议还上线了“暂停参会者活动”功能,笔者试用发现,只需在“安全”项中点击“暂停参会者活动”选项,就可一键取消参会者屏幕共享及音视频功能,且随后参会者也无法主动开麦、共享屏幕,能及时制止入侵者“爆破”的行为。同样,飞书和钉钉软件也设有“邀请参与者”或“仅允许组织内部成员”的功能。
笔者发现,三款常用的网课软件均可提前设置“邀请特定成员”加入,选定后只有主持人指定的成员才可入会。在会中,主持人也能限制参会人员的权限和功能,但只有腾讯会议有一键“暂停参会者功能”功能。
专 家
“爆破手”是否构成犯罪
该如何管制?
11月2日,新郑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对于新郑市第三中学教师上完网课后意外离世事件,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反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针对网传其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对于这群“爆破手”是否构成犯罪、该如何管制?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张广东律师告诉笔者,以新郑三中案为例,施暴者在刘老师上课过程中进行辱骂、骚扰和攻击,从法律层面上讲,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网络上,只要无端在公共场合进行上述行为都属于寻衅滋事的范畴。
“但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行为的具体后果,如造成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则属于犯罪行为。”张广东认为,在此次事件中,刘老师突发心梗死亡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种情形,如证实死亡与网暴确有因果关系,属于刑事犯罪,张广东律师说。
张广东律师建议,网络提供者有必要与使用者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如设置求助功能、提供维权渠道等。网络使用者的利益一旦受到侵害,能够及时向平台进行反馈,这样才有可能减少悲剧发生。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网课爆破”行为要么是针对上课教师,要么则是“反对网课”组织行为。对于学生针对上课教师的行为,学校和有关部门要教育学生,无论自己还是请人破坏网课秩序对教师进行辱骂,都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反对网课”组织行为,则是利用部分学生以及家长对上网课的不满意,对网课进行“爆破”。“这种情绪是需要引起社会和教育系统关注的。”熊丙奇认为。
对于这类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也必须从中意识到,“网课有其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的优势,然而只能是教育的补充,不应过多过度。”熊丙奇说。
陈怡帆 蓝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