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菏泽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据了解,自2022年7月1日起,菏泽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长幅度为6.67%,直接惠及全市152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本次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和关怀,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我市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已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