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0日
第A07版:看菏泽·社会

身份信息遭冒用 男子被“结婚”8年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菏泽男子李先生与女友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时被告知,早在8年前“结婚”了。经调查得知,李先生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并领取了结婚证。4月19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院已经撤销了该结婚证。

2021年9月9日,李先生与女友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已经结婚登记,李先生感觉莫名其妙。经他调查得知,2013年2月,赵某因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谎报了身份信息,而赵某谎报的身份信息恰好与李先生的重合,于是赵某便使用该身份信息与苏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

事后,李先生对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赵某夫妇提起了行政诉讼。该案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撤销2013年2月7日民政局为赵某夫妇颁发的结婚证,该判决书目前已生效。

李先生认为赵某的行为侵害了他的姓名权及人格尊严,给他带来不便及精神损失。李先生遂向巨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夫妇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也比较激动,承办法官王斌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耐心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对冒用他人姓名会直接影响被冒用人生活,甚至会对个人信息、个人征信方面存在长期影响进行解释说明。

赵某夫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李先生的人格权。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态度诚恳,并当庭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取得了李先生的谅解。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赵某夫妇支付李先生精神损害费、车旅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000元的一致意见。

2022-04-20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65390.html 1 身份信息遭冒用 男子被“结婚”8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