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部分粗心车主有时会忘记锁车门,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专门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12月16日,定陶警方抓获一名“拉车门”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12月2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定陶公安分局了解到,12月13日早晨,东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车主报警称,12月12日晚,该车主将2万元现金放在车内,下车时忘记锁车门,第二天早晨发现2万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并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录像,经过两天的分析研判,一名男子进入警方视线。经进一步调查,民警逐步掌握该男子的行动轨迹。12月16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出现在菏泽开发区。当晚,办案民警在一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他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便趁夜深人静时在街上四处溜达“碰运气”,看到路边停放的车辆,便上前拉车门,看是否能遇到忘记锁车门的粗心车主,一旦发现车门能拉开或者车窗未关的车辆,便潜入车内翻找值钱物品。
民警提醒,要避免将车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视频的区域,并将车窗关好、车门锁好。同时,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财物,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