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12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召开菏泽市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2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我市药品安全情况。
据介绍,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药店协同开展监督检查。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店3210家次,约谈61家,责令限期整改291家,停业整顿93家。同时,利用多渠道引导消费者积极配合药店落实防疫措施,市内1900余家连锁门店及单体药店积极响应。
目前,我市辖区内共有疾控机构11家,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点288家。为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管理,确保公众接种安全有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立“日监测、周分析”制度,健全定期信息交流机制。全市共检查疾控中心、接种单位2808家次,专项督导检查3次,存在问题均按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及临床用药,我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23个联合检查组,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等为重点区域,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其间,累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460家次,责令现场整改226家、限期整改48家,停业整顿8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起。
同时,为严打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我市今年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400批。针对监管难点,我市结合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相继开展网络销售药品、含兴奋剂类药品、中药饮片、医疗美容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在今年组织开展的为期1个月的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行动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各医院内部及周边、保健品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累计检查企业544家,责令整改企业29家,立案处罚4家。同时,排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823家,责令整改106家,立案31家,警告34家,责令停止经营2家;排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985家,责令整改191家,立案查处58家,警告73家。
针对市民较为关注的医美行业突出问题,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整治工作,重点对检查整形用注射填充物、光治疗美容设备等产品开展了监督检查,累计检查相关使用单位80家次,责令改正17家,立案查处1家;检查经营单位142家次,责令改正5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扎实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打好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符合性检查、有因检查等监督检查“组合拳”,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