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诉人:晓丹,女,27岁
整 理:敏静
“我和小光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相处半年后决定相伴一生。可订婚时,双方父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订婚宴’竟成‘分手宴’。两个月后,我俩开始背着家人来往,但双方父母无论如何也不认可这门婚事,让我们无所适从。”12月7日,是晓丹和男友小光相识一周年纪念日,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他们却高兴不起来,虽渴望喜结连理,但不知如何让父母改变主意。
以结婚为目的相亲,我遇到心仪的他
我和小光相识于2020年12月8日,因为年龄的原因,那天,彼此都是带着结婚的目的去相亲的;也正因为目的明确,我们的恋情进展无比顺利,半个月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那天正值平安夜,小光送给我一个用精美礼盒包装的苹果,希望我平平安安。虽然我觉得他有点傻,但他傻乎乎的样子确实可爱。 和小光相处的日子平平淡淡,可他也给了我温暖和依靠。于是,我们见了彼此的家长和朋友,确定以后的日子要一起过。
今年5月份,双方父母催促我们尽早订婚、结婚,尽管我和小光都觉得有些仓促,还是选择尊重他们的意愿。 按照我们老家的习俗,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88000元彩礼,还要为女方购买五件金首饰以及烟酒等至少六样礼品;订婚之后,男方父母还要亲自登门,到女方家里“要好”,即确定结婚的日期,这天还要给女方送去88000元以及为女方购买新衣服的钱,至少两千元。没想到,当我把这一习俗以及彩礼金额告诉小光后,他开始坐立不安。
双方父母发生争执,订婚宴不欢而散
原来,小光有一个哥哥,去年刚成家,当时,为了给哥哥办婚礼,其父母已经拿出了66000元的彩礼,还为他们付了房子的首付。今年,我们要办喜事,小光的父母以“两个儿子要一碗水端平”为由,只答应拿出66000元的彩礼。 父母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他们希望我能风风光光地出嫁,所以,在彩礼方面他们不肯退让。这件事让我伤透了脑筋,订婚一事也推迟了两个月,在今年7月份才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7月18日那天,是我和小光的订婚宴,两家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为我们庆祝。席间,小光的父母拿出88000元彩礼交到我的手上。或许是喝多了酒,席间,他竟然当着亲朋好友抱怨我家要的彩礼太高,还说什么“订婚、要好加在一起,比买个儿媳妇还要贵”。我的父母特别气愤,当场与小光的父亲争辩起来,他们甚至还因此动了手。
就这样,那天的“订婚宴”竟成了我和小光的“分手宴”。
彼此之间藕断丝连,却不敢告诉父母
两家人已经闹到这个地步,我和小光自然也不可能再谈婚论嫁,我也答应了父母要重新开始一段恋情。但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我和小光已经相处了大半年,彼此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哪能说断就断?两个月后,我们又偷偷取得了联系。 自从我和小光“分手”后,父母、亲戚就接二连三地帮我安排相亲,每次我都应付着去见,之后再绞尽脑汁,找出各种理由推脱。
起初父母觉得我刚分手心情不好,并没有逼太紧,现在他们也隐隐约约感觉到我和小光藕断丝连,每天都在我面前说小光父母的坏话,还曾放话:如果我继续和小光恋爱,就与我断绝关系;而小光父母在这件事上和我父母的立场一致,他们也坚决反对小光和我在一起。 因为两家父母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我和小光谁也不敢跟父母表明态度,隔三差五就被父母拉出去相亲,私下里却偷偷联系。12月7日是我和小光相识一周年的日子,我们想出去庆祝,却又不敢出门,心里的滋味确实不好受。 2021年已接近尾声,我和小光也开始着急。这世间每天都发生着无数稀奇古怪的事情,可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也会成为故事中的女主角……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律师视点
爱情中的物质成分,淡妆浓抹总相宜
□韩光玲
一对男女,在谈婚论嫁时,男方给女方相应的彩礼,是我国的风俗,由来已久,因地域和各个家庭的经济实力不同,数额多少有别。
对于彩礼问题,我国的法律也做了具体的规定:不能借婚姻索取财物,若是女方已收取彩礼,但两人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彩礼是要依法退还的,退还的比例和数额与男女是否同居、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等内容相关。因关于彩礼的法律运用问题,在以往的律师视点中多次提及,今天就不再赘述。 晓丹和小光,这对原本相爱的情侣,本打算按风俗完成订婚仪式,然后尽快携手步入婚姻的红地毯,没想到,双方父母因彩礼问题发生争执,都不肯让步,让他们相爱而不敢爱,不得不由光明正大的恋人变成地下情侣。这对恋人的困境,实际是两个家庭不能正确对待彩礼的多少问题而导致的尴尬局面。 关于彩礼是否该收,应该收取多少?爱情中应该渗透多少物质成分?我建议这样处理:收取彩礼的风俗,虽已延续多年,但我国法律层面并不提倡。法律倡导的婚姻是建立在男女相爱的基础之上,若两人没有爱情,再多的物质也不会让彼此心生幸福感。所以,爱情中,爱情成分至上。不过,即使再深挚的爱情,进入婚姻也需要油盐酱醋茶的琐碎,毕竟,爱情也需要一种表达方式,包括给彼此买一些首饰、鲜花、衣服或者车辆,都是平常日子里常见的社会现象,但对于所赠送礼物的品种或者贵重程度以及彩礼的多少,千万不要攀比,要根据男方家庭的具体经济情况量力而行。若男方家庭经济实力雄厚,给女方送豪车送别墅也不足为怪;若是男方就是一般的平民之家,女方要求男方在力能所及的情况下给付彩礼即可。 结合本期的故事,小光的哥哥刚结婚,其父母拿不出晓丹父母要求的彩礼数额,晓丹父母就应该灵活变通一下,不必逼迫男方必须按照女方的地域和风俗习惯拿出相应的彩礼数额,而是应该与小光的父母做好沟通,协商如何让这对年轻人早日喜结良缘。
作为小光的父母,彩礼数额也不必坚持与大儿媳一碗水端平,要考虑女方家乡的风俗和其父母的感受,若彼此都能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这对“准亲家”在订婚宴上就不会上演如此令人大跌眼镜的一幕了。
双方父母不考虑儿女相爱的事实,固执己见,大大偏离了订婚宴的真实目的。作为儿女亲家,应该从如何促进年轻人增进感情和早日进入婚姻为宗旨做好辅助工作,不应该因为彩礼多少而棒打鸳鸯。把父母所犯之错让这对年轻人来承受,实属不该!若是时光能倒流,若这对“准亲家”均执拗,可以让小光和晓丹做好双方父母的沟通工作,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女方可以结婚时带过去;完婚后,小夫妻可以想办法帮助小光的父母渡过难关。这样,小光的父母就不必要纠结和为难,晓丹的父母也满足了风光嫁女的愿望。 人世间所有的烦恼,均是因为没有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所导致,所以,一个人生活是否幸福,是否拥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是关键因素。小光和晓丹既然真心相爱,就要鼓起勇气说服父母。愿这对“准亲家”能从儿女的角度出发,不要只想着自己的内心是否舒服,而耽误了这对恋人的终身大事。你们只顾自身的感受和所谓的脸面,却不体谅儿女之痛,这是为人父母的悲哀。愿你们抓住问题的核心部分,不要本末倒置,毕竟彩礼是为爱情服务的。犹如我们的人生,财富是为幸福生活服务的。懂得活着的终极意义,明白彩礼的多少恰似女性化妆,要根据自身的不同气质,而非刻意模仿。淡妆浓抹总相宜,是最智慧的抉择。
(作者系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
回音壁
上周,本报9版刊登了《陷入畸形恋情,我无法自拔》一文,讲述了娟子的彷徨。现撷取微信公众号精选留言如下: @菏泽新志:嘴是两张皮,咋说咋有理。承诺这形式,于君子而言可谓重于泰山,于小人来说就是轻如鸿毛了。所以,良好的婚姻状态必须是“谨慎投资,精心经营”,任何走捷径的结果只能是歧路亡羊,得不偿失了。 @北京市盈科(济南)黄律师:诉讼离婚。 @一棵树:爱对了人,我们称为爱情;爱错了人,不过是厄运,而畸形恋爱状态下的婚姻更注定是一场悲剧。真相有时就是这么残酷。阿朵和大宇两个人的状况好像也是如此,生活和人生陷进了一个怪圈之中,四面楚歌,即使阿朵要坚持,也只是一个人的心甘情愿而已。快刀斩乱麻,各自回归家庭,担负起各自应该承担的家庭责任,避免不可收拾的残局甚至悲剧发生,才是当务之急、明智之举。 @happyfish61:爱是深深的喜欢和接纳!若是真爱,就不会有伤害。有时候,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女性应该自尊、自重、自爱,不要做连自己都不齿的事情!做人,不要伤害别人,同时也要保护自己,不要被别人伤害。追求幸福没有错,但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友燕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