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作为2021年10项民生实事之一,老旧小区改造直接关系群众的居住环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12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局负责同志介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关情况,并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
提升基础、完善配套,8.9万户居民受益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士峰说,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全市列入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58个项目、2.25万户、246万平方米。在改造列入省下达计划58个项目的基础上,我市又增加了161个改造项目(老旧家属院),全年共改造219个项目,惠及群众8.9万户、28.5万人。
据介绍,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根据小区不同,主要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的改造。对道路绿化、雨污分流等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对文化设施、加装电梯等完善类改造,能改则改;对社区养老、托幼等提升类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推进。
新一轮的老旧小区改造,不再是简单的刷刷墙、修整路面,而是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在改造水电气暖、雨污分流、照明等基础类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等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如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公共会客厅等,打造完整居住社区。同时,注入文化元素,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让特色文化赋能提升老旧小区。
听取民意,改造实行“一区一策、一楼一案”
据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周朝义介绍,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层级多,同时涉及居民切身利益,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规定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程序。
为充分征求业主意见,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一区一策、一楼一案”,在实施改造前,对改造内容、资金筹集、后期管理等事项,每个改造项目成立的工作专班都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在全体业主中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改什么、怎么改。
在充分听取民意基础上,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主要包括小区基本情况、改造投资总额及资金筹集、改造内容和总体设计等。改造方案体现了完整住区的概念,同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经多数业主同意后确定。改造方案经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审批后实施。
没有纳入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将全部引入物业企业入驻,实现由“脱管”变“物管”。入驻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先尝后买”“微利经营”的模式,逐步培养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实现可持续的物业服务。
2022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项目89个,涉及群众3.1万户。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高可获10万元财政补助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尤其是居住在无电梯楼房中老年住户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为解决该问题,我市印发了《菏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了改造原则、改造主体、实施程序、政策支持等,其中在居民最关注的资金渠道上,明确了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主要有五种渠道:业主自筹、公积金提取、财政奖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
在财政奖补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市区(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每台电梯安装总费用(包含设备费用、安装费用、土建费用等)的20%进行补助,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0%,区财政承担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