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
第A02版:看菏泽·要闻

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救助困难姐弟

系全市首例;姐弟俩获司法救助金5万元

工作人员为姐弟俩发放司法救助金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子女小媛(化名)、小顺(化名)进行司法救助,这是全市首例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同出资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为姐弟俩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11月5日,家住曹县的小媛、小顺姐弟俩来到曹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惠接待了姐弟二人。原来姐弟俩既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子女又为被害人子女,现在曹县某学校就读,因母亲被害,父亲被羁押,且无人对其监护,家中生活十分困难。了解情况后,刘惠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逯其彦高度重视,要求争取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申请和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对申请人姐弟俩进行联合救助,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制定了联合司法救助工作方案,会同曹县人民检察院做好联合司法救助工作。

11月8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志、副主任董雪凝会同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道军,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惠联合开展司法救助走访调查工作。他们先后走访了小媛、小顺姐弟所在村的村干部、就读学校,了解了姐弟俩现在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给他俩送去了棉衣棉服。经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与姐弟俩就读的学校联系沟通后,学校免去了二人在校费用,也非常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之后,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与曹县民政局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得知民政部门已帮他们办理领取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民政局的同志表示以后可以适时对姐弟俩进行临时救助。

经过调查走访,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司法救助申请人小媛、小顺姐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曹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姐弟俩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其中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曹县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这是全市首例市县两级院共同出资、联合救助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今后,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小媛、小顺姐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情况,与有关机关部门加强联动合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为他们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

2021-11-17 艳粉 系全市首例;姐弟俩获司法救助金5万元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54840.html 1 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救助困难姐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