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6日
第A09版:感情角

老父抛妻另娶卖房产,作为儿女,我们该与他断绝关系吗?

倾诉人:丹丹,女,43岁 整理:敏静

“我的老父亲已经70岁了,人到古稀本该安享晚年,没想到他竟然和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玩起婚外恋。面对家人的劝说和强烈反对,老父亲不仅不知悔改,还逼着母亲离婚,并偷偷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房产。我和哥哥替母亲鸣不平,与父亲恩断义绝……”7月13日,丹丹通过微信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尽管内心十分挣扎,但她依旧做出了和父亲断绝关系的决定。她说,看着失魂落魄的母亲,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父亲。

一张购物发票,母亲发现端倪

我的父母都已年逾7旬,尽管经历过种种坎坷、波折,他们还是牵手走过了50年。

2019年的一天,母亲突然打电话喊我回家。她神色慌张地告诉我:“你父亲找了‘小三’!”听到这句话,我先是一愣,继而笑弯了腰:70岁的小老头哪里还有精力去陪别的小老太太?可看到母亲严肃的表情,我才感觉到她并非开玩笑。于是,我问母亲有没有证据,她犹豫片刻后,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张购买金戒指的发票,上面的金额是3800余元。母亲说,这张发票是她从父亲的裤兜里发现的,而她并没有见过这枚金戒指,所以怀疑父亲偷偷买礼物送给了别人。

仅凭一张发票不能说明什么,我劝母亲放宽心。可是,不久后,我们又从亲戚口中听说父亲和其他女性一起买菜、旅游的消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过多久,父亲出轨的事情便人尽皆知。我和哥哥百般劝说,父亲都不回头,还执意要和我母亲离婚。

离婚变卖房产,父亲惹恼家人

父亲名下一共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此前他和母亲共同居住,另外一套租了出去。离婚时,父亲将出租房收了回来,经过简单清理后搬进去居住。他承诺,百年后会将名下的房产分给我和哥哥每人一套。没成想,离婚没几日,父亲就领证结婚,还卖掉了房子,而他重新购置的房产竟然加上了现任妻子的名字!

我和哥哥气不打一处来,找父亲讨说法,还因此与他断绝了关系——并不是因为我们贪图父亲的房产,而是这套房子也有我母亲一半,父亲种种过分的行为确实伤害了我们的母亲。

父亲每月退休金4000元出头,还有医保,考虑他重新组建了家庭,生活没有困难,我和哥哥便不再联系他,也没有过问他的生活,我们把更多的关心和关爱都给了母亲。

父亲要赡养费,我们该支付吗?

今年年初,父亲突患脑梗住院。听说父亲生病的消息后,我和哥哥一时心软,忘记了他曾经对我们的伤害,轮流到医院陪护,而他的现任妻子却以去医院陪护要做核酸检测为由,很少出现在父亲面前。

父亲生病后,母亲坐立不安,每天询问病情,不难看出她对父亲的关心。两周后,看着父亲的病情逐渐好转,我们再次劝说,希望父亲回归家庭,可他却发脾气,不让我们干涉自己的生活,出院后就回到了现任妻子的身边。

父亲的行为令人心寒,我和哥哥表示,日后再也不管他的事了。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是,父亲出院没多久便通知我和哥哥,说他对我们两兄妹有养育之恩,要求我俩每月支付他1000元的养老金。给父亲花钱无可厚非,但想到他的现任妻子,我和哥哥都气不打一处来,一口拒绝,再次与他断绝关系。没想到,父亲却扬言要将我们告上法庭。

原本和和睦睦的一家人,如今却闹得鸡飞狗跳、颜面尽失,我和哥哥也心力交瘁。请问,我们做错了吗?我们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吗?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律师视点

人到七旬遇“真爱”,

抛妻舍子为哪般?

□韩光玲

所谓真爱,既是两人的真心相恋,更需要符合我们国人的道德观。那种以“真爱为名”,不遵守我们的道德风尚,抛妻舍子的,都是自私和不负责任的表现。不符合道德的恋情往往很难有一个圆满的结局,错爱可能让人生步入歧途,无处话凄凉。是对是错,是悲是喜,个中滋味刻骨铭心。

丹丹的父亲,在安享晚年自由时光时,与其他异性竟然碰撞起爱情的火花,于是,他不但坚决地与已相伴50载的结发妻离婚,还把夫妻共有的房产擅自出卖,用这笔房款购买新房,并把房产证办理到第二任妻子名下,开启与她的所谓幸福生活。患病住院时,照顾这位年迈“新郎官”的,却是他自己的儿女,还有结发妻的无限担心,而让老人不顾一切的新婚妻子却迟迟不露面。面对这样的窘境,这位老人非但没有醒悟,反而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这样“潇洒”的老父亲,子女是否应该为其“买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父母要求孩子支付赡养费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再看丹丹的父亲,每月退休金4000多元,还有医保,足够颐养天年,他无权向其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请求;若是他想与新婚妻子潇洒浪漫才向孩子索要钱财,对不起,子女没有这个义务。

对于丹丹提出要与这位“不顾一切”的老父亲断绝父女关系的要求,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他的做法虽然对你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你们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更无法断绝。老人把你养大成人,若他日后住院需要照顾,且无能力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你和哥哥仍有义务去照顾他并支付相关费用。

对于你父母名下的两处房产,若你的父母离婚时,对两处房产已做好分割,那么,你的父亲卖掉房产再购新房,新房办理到他和现任妻子名下,那么,新购买的房屋就是他们的房产了,而且,他的现任妻子依法享有对房产的继承权;若是这两处房产,你们的父母没有分割,是你的父亲擅自出卖,你母亲有权向法院主张权利,可以要求你父亲支付给她这一半房产的价款。

虽然法律赋予每个人婚姻自主权,但需要我们自主掌控好这项权利。对于老人而言,陪伴才是最真情的告白,风花雪月的爱情远远没有当你患病时另一半无怨无悔的付出来得珍贵。

我们尊重老人的再婚权,但当你想行使自己的再婚权利时,请尊重公序良俗,请给孩子留一份尊严。同时,再婚时,请分辨出何为真爱,并保护好你辛苦大半生积累下的财产,不要被所谓的浪漫遮住双眼。不要等到你的身体不能与灵魂同步时,才悔不当初,只留下孤单的你和一文不名。

(作者系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

回音壁

上周,本版刊登了《千金不换,我的好婆婆》一文,分享了小君与婆婆之间的温馨、和美。现撷取微信公众号精选留言如下:

@曹州人:人最大的善良就是能时时为他人着想。所谓将心比心,一旦做到了这一点,所有的善念便会被激发。很多婆婆与儿媳有矛盾,都是由于她们没有从对方的视角看待这层关系,只是觉得对方的突然闯入侵犯了自己原有的自由。殊不知,她们不是失去一个儿子,而是多了一个女儿。人心都是肉长的,无论如何这份福报都是自家的。

@一棵树:本期故事看得人心里暖暖的。婆媳关系是婚姻的副产品,婆媳间没有天然的爱,也没有天然的恨。但似乎所有的家庭,多多少少都会产生“婆媳矛盾”。像小君和婆婆之间婆媳关系如此和谐的,真是美好。为小君婆婆点赞,既尊重儿子,善待儿媳,又活得通透快活;也为小君点赞,眼明心亮懂感恩,孝顺善良惜情缘。一家人和和美美享受人生,相信连家里的空气都是甜的。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看到她们幸福的模样,尤其是那些有婆媳矛盾困扰的家庭。祝福!

@刘金荣:学会换位思考。

@继亮:这位婆婆一次次地超前沟通,化干戈为玉帛,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矛盾。不仅仅是婆媳关系,夫妻、姊妹、亲友、同事之间,只要心存善念,多一点沟通,少一点冷漠,总会和睦相处,和谐如初!

@凯鸣潘潘&杨湖酒庄:幸福家庭!一位好女主惠及几代人!

@菏泽新志:将心比心才能和谐温馨。那种鸡飞狗跳的婚姻关系,一定是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指手画脚,最终冲淡的只有家庭的幸福,而各方的理解与感恩会愉悦彼此的身心。

友燕 整理

2021-07-16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46420.html 1 老父抛妻另娶卖房产,作为儿女,我们该与他断绝关系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