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01月15日
第A04版:特别报道

输电线路与绿化树木矛盾问题亟待解决

菏泽供电公司输电线路运维人员李先生:

安全、稳定、优质、可靠的电力供应是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用电的基础保障。输电线路通道安全是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基本保障。

随着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推进,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速生高杆树木,导致树线矛盾突出,存在人身触电重大风险,同时严重影响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一旦发生树线放电导致变电站停电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此类情况,在菏泽各县区均存在。经排查统计,菏泽城区现有绿化树木与输电线路相遇关系86处,创建森林城市后新增相遇关系125处。

对于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可不可以植树,植什么树的问题,供电公司与城市管理部门、林业部门之间,多年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凡发生树线相遇问题,总是一事一议方式解决,既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又增加了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量。

在《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和相关规章中,对树线问题均有相关规定。

关于树线问题的解决,建议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城管、林业、交通、供电等部门,达成共识,形成纪要,发全市各县区共同遵照执行。建议达成以下共识:

1.规划确定和建成的输电线路保护区内,不种植高杆树木。确需绿化种植的,应为低矮花草、灌木、小乔木。

2.已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杆树木,应由树木管理单位编制移栽计划,限期完成。实施期间不能及时移栽的,树木管理单位每年应定期修剪。

3.对于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确需砍伐的高杆树木,供电公司应与树木管理单位积极协商、共同处置。对于特别危急的情况,供电公司可以先处置,后报告。

菏泽供电公司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电能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供电安全保障工作,为菏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整理/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