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8日
第A02版:看菏泽·要闻

今年市开发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布

家庭人均年收入26428元以下,不能有6万元以上交通工具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4月27日,市开发区发布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其中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年收入需在26428元以下,且不能有6万元以上交通工具。

市开发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申请人为开发区辖区内居民,或者在申请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26428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申请人家庭没有6万元以上交通运输工具。

在申请流程上,城镇居民需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登记时间为2016年的户籍证明),收入情况、婚姻状况、住房情况(户籍所在社区出具无征收、无院落证明),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行车证和购车发票;二手车需出具车辆交易合同)。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登记时间为2016年的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收入情况、婚姻状况,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行车证和购车发票;二手车需出具车辆交易合同)。

领取申请表时间为5月6日—21日,递交申请表时间为5月24日—31日。申请表领取地点为户籍所在办事处或单位所在办事处。递交申请表地址为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公租房窗口。

2021-04-28 武 霈 家庭人均年收入26428元以下,不能有6万元以上交通工具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40572.html 1 今年市开发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