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活性炭再生4万吨活性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活性炭再生4万吨活性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www.25hb.com/thread-89604-1-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办公室,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建设单位: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成武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内
联系人:杜深龙 联系电话:13287293815
E-mail:464358583@qq.com
3、环评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6916326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活性炭再生4万吨活性炭项目(一期工程)评价范围(厂区边界外延2.5公里)内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