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亚雯)自2019年12月28日起,单县城区内禁行“三小车辆”。自禁行活动开展以来,单县城区道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道路通行顺畅,但总有人要“顶风作案”。1月9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最近几天,相继有三人因侮辱执勤人员而被拘留。
据了解,“三小车辆”为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三轮汽车。单县的“三小车辆”禁行区域为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小南环路。
1月4日18时许,王某某驾驶着电动四轮车闯入禁行区域。在执勤人员劝告时,谩骂、侮辱执勤人员。王某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其驾驶的电动四轮低速车也被依法扣留。
1月6日19时许,刘某佳认为禁行“三小车辆”影响自己接送孩子,产生不满,就在自己的抖音号上发布了一段侮辱“禁行三小车辆”执勤人员的视频。单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后,对刘某佳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而一名叫孙某的女子因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执法人员文字内容,并配上执法人员的工作照片。发布后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到单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投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