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1月6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获悉,菏泽男子林某得知校车的专职驾驶员临时有事请了假,尽管自己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他却抱着侥幸心理拿着C1驾驶证,开起校车接送学生。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被罚款1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1月2日16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上海路中队民警在长江东路巡逻时,拦停了一辆车牌号为鲁RQ***9的校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查验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却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地说忘带驾驶证了。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员林某持有的竟是C1驾驶证,而该车为中型客车,他根本不具备驾驶资格。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当天,该车专职驾驶员临时有事请了假,林某在明知自己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代送学生,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车上的学生予以转运。
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驾驶员林某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因此,对驾驶员林某处以罚款12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