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0年01月06日
第A07版:看菏泽·城事

男子因车祸成植物人 生活困难获司法救助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1月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巨野法院执行局积极加入“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救助工作中,成功帮助申请人获得25000元司法救助金,切实起到了救助急难的作用。

原来,2014年1月,家住巨野县麒麟镇的张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327国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孟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张某某受伤,造成创伤性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

案发后,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孟某给予补偿。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90000元,由被告孟某赔偿原告张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82431.2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裁判。后经法院网络查询和到济宁市有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孟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被告家中拘传,均未果。

而申请人为植物人,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花光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钱,昂贵的医疗费使其家庭背上沉重的负担,为看病四处举债,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人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巨野法院执行局通过核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短时间内成功为张某某申请到了25000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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