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9月30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9月,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审判月活动,连续23天不间断利用视频网上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26件192人;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8件,198人获刑。
据悉,全市两级法院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集中攻坚行动的要求,以坚决打赢专项斗争“菏泽战役”收官战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对黑恶势力犯罪掀起了新一轮强大攻势。9月,菏泽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了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审判月活动,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8个县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官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发扬不畏艰险、持续奋战的精神,连续23天不间断利用视频网上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26件192人。9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8件,198人。其中一审审结25件,188人,二审审结3件、10人。全市两级法院已按时圆满完成了“案件清结”的阶段性任务目标。
据介绍,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审结5件,判处刑罚8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25人,重刑率为30.48%;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9件,审结25件,判处刑罚208人;受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1件,审结60件,判处刑罚291人。全市法院共判决涉黑案件财产刑432.5万元及没收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吴某伟、朱某普、赵某朋、唐某立4人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到位财产刑金额741.25万元;涉恶案件判决财产刑约3700余万元,没收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朱某秋个人全部财产,执行财产刑1284万元,追缴、没收违法财产金额127.54万元。
近期,全市两级法院组织了第9次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其中,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共有7个县区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25件。其中牡丹区人民法院宣判8件,1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40人;成武县人民法院参与宣判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36人;曹县宣判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38人;定陶区人民法院宣判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10人;郓城县人民法院宣判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29人;鄄城县人民法院宣判2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22人;单县人民法院宣判2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刑罚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