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4日
第A05版:魅力鄄城

加大督查力度, 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尾气监测

督查组人员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通讯员 付兆通) 为切实抓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度空气质量目标,8月初,鄄城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会议召开,出台《鄄城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举全县之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成效显著。

攻坚行动启动后,迅速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生态环境、住建、公安等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督查组开展实地督导4次,解决处置各类问题48个,成效显著。

为切实打好这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战,鄄城县与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协议,即通过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开出的精准管控措施药方,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对症下药”,让问题迎刃而解。强化扬尘污染管控。针对道路浮土,城区范围全面实施机械化清扫,并加大雾炮车洒水降尘频率,尤其是针对车流量大、大货车通行频繁的路段加强洒水降尘工作;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实行“严、密、重”的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即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迁和土方开挖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出入库100%按照在线监测设备。对于各类工程施工裸土,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予以覆盖,通过打围、拉设防尘网、种草复绿等方式防止裸土扬尘。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城区重点区域主干道过往柴油货车不定期开展尾气监测,对于尾气超标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鄄城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划定限行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型机制车、重型和中型载货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得驶入限行区域。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城区温泉路、古泉路、建设街、黄河街等餐饮饭店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对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情况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城区内露天烧烤点、夜宵摊点进行巡查整治力度,引导夜宵摊主规范经营。

经过近两周的强力整治,此次攻坚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9月份以来,鄄城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10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分别居全市第1位和第4位。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鄄城县还将继续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散煤治理、扬尘整治、机动车整治、工业企业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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