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
第A07版:看菏泽·社会

一男子贩卖假口罩 赚了40元被罚8000元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通讯员 郭春红)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口罩成了紧俏商品,一些不法分子便将目光盯上了口罩。4月29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牡丹区北城市场监管所获悉,该所近期查处的一起案件,经营者销售假冒品牌口罩违法所得40元,结果付出了8000元罚款的代价。

据介绍,2月4日,牡丹区北城市场监管所接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北城派出所通知,有人在牡丹区北城办事处阅城国际花园小区内售卖假口罩,因经营口罩数量较少,需移交北城市场监管所处理。接到电话后,该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在经营者杨硕(化名)的手持黑色塑料袋中,装有“飘安”牌口罩,该口罩有红色装2包(每包10袋,每袋20只),蓝色装8袋(每袋20只),口罩袋装标签标示均为: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合格证、生产批号等一应俱全。

执法人员多方调查取证核实,并依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提供说明进行比对,认定经营者杨硕销售的口罩已构成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专用权。

同时,因杨硕不能提供上述口罩购进票据及供货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致该案无法溯源。截止案发时,经营者共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五包,违法经营商品的货值金额为200元,违法所得为40元,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于日前对经营者杨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并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