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4月28日,菏泽交警通过互联网召开4月新闻通气会,通报了4月份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五大曝光”情况,以及这段时间的几起典型事故案例。
4月份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060起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勇介绍,为进一步全面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交警支队严格按照《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以及省交警总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月份,市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开发区大队、高新区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6110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060起,饮酒驾驶54起,醉酒驾驶48起,刑事立案49起,行政拘留1人。
两人被终生禁驾
最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公布,涉及2人。
其中,32岁的王坤有着9年驾龄,持有A2驾驶证,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43岁的张水涛有10年驾龄,持有C1驾驶证,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两人均被终生禁驾。
4家高危风险运输企业被曝光
一批高风险运输企业和31辆突出违法车辆被通报(见表格)。
截至4月24日,菏泽同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伟弘渣土车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存在多辆工程运输车违法闯禁区的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菏泽盛全运输有限公司有3辆重型货车有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在通报的31辆突出违法车辆中,鲁RF9166、RE7296等17辆违法未处理次数较多,鲁RM9799、鲁RN7833等14辆存在闯禁区违法行为。
3处路段事故多发
牡丹区220国道胡集镇三徐庄路口处,事故易发,存在交通隐患,现已进行整改中,请驾驶员路过该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市长江东路陈集段为事故多发路段,请驾驶员路过该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市黄河路与兰州路交叉口普遍存在机动车闯临时信号灯红灯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起典型事故案例,触目惊心
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三个交警大队分别通报了典型事故案例。
牡丹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沈祥峰介绍,3月13日15时33分,有群众报警:在G220国道牡丹区都司镇北马庄村路口(图①),一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乘车人被撞伤,肇事者已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事故三中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案发现场仅发现遗留有血迹、受害人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以及一个大众车标,其他再无物证。通过对事故现场周边的走访,民警推断,肇事车辆可能是从德上高速驶出,随即对该时间段前后驶离过高速路口的车辆进行比对。经排查,确定一辆鲁R56***牌照车辆嫌疑较大。通过走访,有群众反映事故当日夜里,在都司镇一偏僻角落停留一辆车,民警经调查,群众举报车辆正是鲁R56***牌轿车。民警依法传唤车主郭某,郭某迫于压力到牡丹区交警大队投案,并对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中斌介绍,4月1日23时53分,事故二中队接指令:在岳程三里河高速公路下面往东100处,一男子躺在路边,疑似交通事故(图②)。经初步勘察事故现场,民警发现路边有一些碎玻璃,但当时下着雨,不能确定碎玻璃是否为刚刚碰撞产生。办案民警仔细观察研究事故现场图片,发现在碎玻璃和路沿石中间疑似有一些拖拽痕迹。4月2日8时许,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事发路段逐一排查民用监控,在距离案发现场100米左右的一处民用监控中,隐约看到了案发经过。根据监控录像,办案民警围绕现场进行走访询问,寻找沿线的知情人、寻访可能经过现场的目击者,同时赶赴事故发生前来车方向和事故发生后逃逸方向,不断扩大和拓展排查范围,沿着327国道全面调取视频监控信息进行车辆比对并从中排查肇事车辆,最终在事故现场西500米一处民用监控中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迫于压力,嫌疑人张某投案,交代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菏泽高新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杜运天介绍,2月14日16时许,副大队长黄健带领昆明路中队执勤民警在昆明路铁路桥南进口处理一起事故时,一辆面包车忽然在事发地点附近撞向了路中间护栏(图③)。然而,事故发生后该车驾驶员并没有停车,而是在对向车道内逆行逃窜。调取逃逸车辆照片后,民警发现,因监控离事发地点较远,看不清车牌号。黄健返回大队后与副大队长王朝晖、综合室主任石磊一起调取肇事逃逸地点周边全部监控视频,并将该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在反复查看监控视频后,办案民警决定沿该车行驶路线反方向寻找。2月15日一早,民警在杨店新村一处停车地点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交代,事故发生后由于自己没带手机,就先去办自己的事情,办完事情回来后将车停在了杨店新村处,然后步行返回事故现场欲将护栏“扶起来”,可是到达现场后护栏已经被收拾完毕,便回了家也没有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