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开始了

符合条件者可于5月27日前到户籍所在乡镇妇联登记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4月24日从市妇联了解到,即日起,菏泽市“两癌”救助数据开始填报,还没有进行登记的农村“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可于5月27日前到户籍所在乡镇妇联登记,以便享受到相关救助政策。

据了解,每年,全国、省、市妇联都从数据库中救助部分“两癌”患病妇女,每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只能接受一次妇联组织和卫生部门(含中国妇基会)的救助。本次申报不限年龄,以前获全国、省、市妇联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列入申报救助范围。另外,已向当地妇联递交过合格材料的,如基本信息有变更,需重新申报。

救助对象需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对象需为农村户籍,需是经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或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或是既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又获得民政部门农村低保认证的贫困妇女。另外,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但家庭人均收入确实较低(以国家贫困线为参照标准)或因本人患病、其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贫困的患病妇女,也可填报申请。

申报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住院病历首页、病理报告单(疾病诊断书)、医疗报销清单的复印件;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所在村出具的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低保户的患者,需出具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020-04-27 赵亚雯 符合条件者可于5月27日前到户籍所在乡镇妇联登记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11728.html 1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开始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