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9日
第A02版:看菏泽·要闻

我市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公布

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快举报

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列入关注重点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欣) 6月1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行为成为关注重点。

线索受理范围涉及恶意索赔,即假借维权打假之名,利用信息网络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恶意索赔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负面舆情敲诈,即利用虚假新闻媒体或者记者身份,采用负面线索采访、有偿删帖、组织网络水军操控舆论等手段,以“曝光”“发酵”等方式相要挟,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网络水军滋事,即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采用威胁、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聚焦经营主体关心的重点问题,制定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

线索举报要求举报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涉黑恶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受理单位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执行保护和保密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市民一旦发现涉黑涉恶事件、人员,可立即进行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全国扫黑办:网址www.12337.gov.cn;菏泽市扫黑办:电话5336088,电子邮箱hezeshce12345@163.com;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电话3332396。也可向各县区扫黑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