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同时,在“销售包装”的定义中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