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桩“小事”关民生,件件“小案”连民心。近年来,菏泽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将每一起小案办实、办细、办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营商环境
“真是十分感谢,如果不是给了我们缓冲时间,企业就无法恢复正常生产,也无法足额还上工人的补偿金,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们是信心满满。”一起劳务纠纷执行案件中的企业财务负责人拉着执行法官感慨地说。
该企业是巨野当地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2021年因故停工停产,迫于经济压力,解除了31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14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因当时该公司无力支付费用,被拉进了失信名单。为了扩大生产,该公司从银行顺利申请到了500万元的贷款,但因为曾上过失信名单,一度面临破产。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巨野法院没有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而是把企业和解除合同的职工约到一起,进行沟通调解。承办法官挨家挨户走访,与31名申请人多次沟通协调,让企业拿出部分资产做担保,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企业正常经营后,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就全部支付了31名工作人员的补偿金。法院第一时间将被执企业的相关失信信息进行删除和屏蔽,帮助企业重获生机。
破难题、谋大局。为助推菏泽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开展“菏”法护航系列行动,围绕服务企业,开展“菏”法护企行动,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法治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菏泽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慎用执行措施,促进双方和解,通过建立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失信企业消除信用污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企业“造血重生”。据了解,2022年以来菏泽法院为18家企业解除账户冻结,依法将650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消除企业在获取贷款、参与招投标等方面限制,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
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应回应合法诉求
“我们全家都吃低保,没钱赔,法院还能判我刑?”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被告李某面对法官振振有词。
2023年6月,被告李某驾驶电动四轮车倒车时,与原告王某停放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经交警认定,被告李某酒后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车辆受损严重,相关维修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共合计达15000余元。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定陶区法院。接收案件后,法官带领书记员迅速线下了解情况,实地走访。
“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半个小时即可结案,但如一判了之,被告根本没有履行能力,不仅使被告家庭雪上加霜,也可能使原告不能及时得到赔偿,进一步加深双方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分析。
小案事不小,小案的办理效果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受、对人民法院司法质量和司法效率最殷切的期待。办案团队积极与双方协商,与原被告多渠道沟通,在争取原告理解谅解的同时,也积极做被告的工作。最终,经过不断努力,两家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维修费、施救费共计5000元,当庭支付4000元,剩下1000元,于2023年8月28日前履行完毕,原告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
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菏泽法院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强化法官查清事实,摸清心理,析清法理,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今年7月份,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0.01%,发改率同比降低2个百分点,申请再审数量实现较大幅度下降。
每一个典型案例都胜过一打文件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这个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司法维护传统美德的价值取向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准则,引导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良好风尚,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具有积极意义。”近日,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菏泽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小案不小办”典型案例讲评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关志洁如是说。
为了推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落地,市法院就近年来办理的精品案例进行筛选,择优评审出12件优秀案例,邀请人大代表和审判业务专家进行现场评议。与此同时,市法院还召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小案不小办’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围绕助人为乐、公序良俗、诚信友善、尊老爱幼等不同价值层面发布20起典型案例,以“小案件”阐释“大道理”。
“法官不仅要办好案,还要讲好案,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小案’故事回应群众期盼,以良法善治引领社会‘正能量’”。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淑芳说。
通讯员 吴慧星 王蕾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