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慧)8月23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祥岩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科室负责人结合职责分工对条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发表了建议,与会法制委委员认真审议,充分交流探讨,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孔祥岩强调,条例的制定,对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管线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服从大局,广泛凝聚立法共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要在立法工作中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立法咨询员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要根据本次会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将条例修改完善,确保及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