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这只狗品种为边牧,对主人十分忠诚,是一只可爱的自律狗狗……”日前,一位巨野商家张某某在直播中介绍。
一只可爱小狗映入眼前,屏幕前的李某狂点“小红心”以表喜爱。随后,李某在弹幕中问道:“好可爱的狗狗,这只小狗是公是母,多少钱出售?”
买家李某与被告张某某联系后,经讨价还价后成交,并约定通过货运方式将小狗自山东运输至河北。然而在李某签收时发现小狗已经死亡,便立即联系被告张某某,称小狗已死亡,且小狗品种不是边牧,而是土狗,要求将买狗费用全部退还,并要求“假一赔三”。张某某拒绝后,李某将其起诉至巨野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互联网法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原告李某称,自己收到的小狗不是边牧,早知道不是边牧,自己是不可能网购小狗的;被告张某某称,小狗确实为边牧,只是小狗太小,特点还没有显露出来,运输小狗也花费不少费用。承办法官找出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告诫被告,作为商家,应遵守诚信经营的理念,网络购物同样受法律保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一番调解工作后,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张某某支付给原告李某500元。
法官提醒,网购宠物有风险,消费者在选择正规、证照齐全、信誉良好商家的基础上,还应尽量在社交软件上对所购买宠物的健康状况、品种等进行详细约定,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商家在出售宠物时,除了要守法经营外,也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描述宠物信息,不做不实宣传,并对宠物进行必要的体检后再出售,以确保交付的宠物符合双方约定,避免纠纷的产生。
通讯员 周莹莹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