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3日
第A6版:公告·广告

2023年4月各县区河流断面水质由好到差情况表

制表: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年5月30日

备注:1.因国家、省“采测分离”工作对于断面过去一年以及今年以来等时间段未出现超标的指标降低了监测频次,部分断面部分指标出现当月无监测数据情况;本表中计算“综合指数”时,参照国家、省评价方法,对于缺测指标采用本年度该指标最近一次监测数据进行计算。

2.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值分别为6、20、1、0.2、1毫克每升。

3.数据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