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扈倩茹)近日,一男子因非法狩猎,被郓城警方依法查处。
5月24日零时许,郓城县公安局潘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河里抓蟾蜍。接报后,该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河边一男子手里拎着编织袋,正欲驾乘四轮电动车离开现场。民警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发现其携带的编织袋内有刺猬1只,蟾蜍33只。随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内进行询问。
经查,该男子系肖某,38岁,程屯镇人。据肖某交代,自2022年5月以来,其购买了胶鞋、网兜等工具,利用强光手电多次在河边捕捉蟾蜍、刺猬等,换取非法利益。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的活体蟾蜍已在适生地域予以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