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林鹏 刘汉功)进入4月份以来,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退还39家单位历史沉淀保证金158.73万元,退还率达100%。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及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切实把执行《重点任务落实方案》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全面落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台和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沉淀保证金清理,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做到了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