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红艳)日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按照省食药安办《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方案》,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市人民政府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评议。在市政府自评、有关部门复核的基础上,经省食药安委审定,菏泽市政府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等次为A级,予以表扬。
据了解,2022年,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全程监管,注重工作创新,推进社会共治,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形势。
我市坚持党政同责,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建立督导检查、经验推广、业务帮扶等示范创建工作专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出台加强食品快检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食品快检拂晓行和食品“四小”业态规范提升行动,印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建立冀鲁豫四市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共治协议,建立“菏泽市食品安全权威发布联盟”,多方联动培育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成武县打造食品安全“红黑榜”升级版、成立“红黑榜”考评专班。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